吴江区思贤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日期:2021-05-24 17:05:35  浏览量:2802

吴江区思贤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亲爱的家长:你们好!

根据吴江区教育局吴教【202113号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学校招生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的招生容量、可供学位,依批次招收本施教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将思贤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年龄为201491日—2015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批准。

 

二、思贤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

2021年主要住宅区:

1.中南世纪城、长安府(又名长安花园,含南长安花园)、华邦国际、金科廊桥(又名廊桥水岸观邸)、瑞景国际(又名景瑞花园)、祥瑞苑、富贵苑、幸福苑、平安苑等。                                                 

 2.璀璨四季花园(绿地江南华府)、华润尚林华庭、锦麟九里、中海富仕居(复锦华庭),上述四个小区2021年可在思贤实验小学、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长安实验小学或苏大附属吴江学校中选择报名。

 

三、报名方式

小学一年级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报名(525日~66日)

家长根据施教区内地段生认定细则,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学校端口,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学校报名(限报1所)。家长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击进入公办学

已参加过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如果正式报名的学校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则不需要再报名,系统直接转为报名信息,由学校进行审核。如果家长改变主意,要选择新的学校报名,需向原学校申请删除报名信息后,才可以重新报名。

(二)网上材料审核(526日~68日)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同步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后台查验。查验通过者可以从系统打印《吴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现场审核确认需要)

(三)现场审核确认(612日~613日)

家长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吴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簿(户口本复印要求: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1630日前(含630日)取得的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取得房产权证的期房,提供交房日期在2021630日前(含630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仅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特别提醒

新生报名审核通过并不代表正式录取(因从1月份新生信息登记情况看,登记人数已达可供学位数的180%以上,经后期动态变化预测将达200%以上,故学校肯定无法全部吸纳施教区所有生源)。是否正式录取还将由学校待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报名人数、区域分布和实际可供学位数等具体情况拟定方案后确定。确定正式录取后,学校会于815日前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要求:首页(公安厅盖章页)、户主页、学生页、父母的户口页或家庭关系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明

1)第一类:房产证、宅基地证

要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1630日(含)前取得且符合学位使用要求。

 

2)第二类: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期房

要求:提供交房日期在2021630日(含)前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学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3)第三类:拆迁房

要求:政府安置房证明需提供拆迁通知书、安置房地址及建筑面积、房屋建设证等。

3. 出生医学证明

要求:婴儿出生证明上,孩子姓名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清晰可见。

 

 

五、详细报名操作流程

请查看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的《2021年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中“报名流程操作指南”。

(点击查看详情)

 

六、现场材料审核地点

吴江区思贤实验小学(长板路1699号)师贤楼底楼

 

七、报名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63985180 63139958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004:30双休、节假日除外。

 

八、2021年地段生认定细则

小学一年级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的原则,小学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以学生户籍地作为入学依据,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特别说明:在2019228日前(含228日)取得产权证的,沿用以往“三年一学位”政策。201931日后(含31日)取得产权证的,适用“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