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贤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公告
日期:2021-01-15 00:00:00  浏览量:2185

一、网上信息登记对象

符合地段生认定细则的适龄儿童:

2021年秋季拟入读小学一年级新生201491日至2015831日出生适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批准。

 

二、   网上信息登记时间:

2021119-2021126

 

三、   网上信息登记方法:

本次信息登记实行网络线上填报方式,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信息登记)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网上信息登记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119日上午9时,关闭时间为2021126日下午5时,建议家长错峰填报。网上信息登记操作指南请继续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特别说明:

本次新生入学网上信息登记,相关入学(园)政策和施教区(服务区)先参照本区2020年秋季入学(园)政策和施教区(服务区),但不作为2021年秋季入学的依据。

2021年秋季入学(园)政策和施教区(服务区)范围以2021年公布的为准。

特别强调:此次网上登记工作,仅作为新生信息采集和生源摸底之用,并不作为2021年秋季入学依据

 

 五、2020思贤实验小学施教区(含南校区)范围

     2020年主要住宅区:

1.中南世纪城、长安府(又名长安花园,含南长安花园)、华邦国际、金科廊桥(又名廊桥水岸观邸)、瑞景国际(又名景瑞花园)、祥瑞苑、富贵苑、幸福苑、平安苑等。                                                 

 2.璀璨四季花园(绿地江南华府)、华润尚林华庭、锦麟九里、中海富仕居(复锦华庭),上述四个小区2020年可在思贤实验小学(含南校区)和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长安实验小学中选择入学。

     3.云龙西路以南的锦泰花园、锦祥花园、南刘村,在思贤实验小学南校区。

    

 

六、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要求:首页(公安厅盖章页)、户主页、学生页、父母的户口页或家庭关系证明。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明

1)第一类:房产证、宅基地证

要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1630日(含)前取得且符合学位使用要求。

 

2)第二类: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期房

要求:提供交房日期在2021630日(含)前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学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3)第三类:拆迁房

要求:政府安置房证明需提供拆迁通知书、安置房地址及建筑面积、房屋建设证等。

3 . 出生医学证明

要求:婴儿出生证明上,孩子姓名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清晰可见。

 

七、网上信息登记流程操作视频

插入视频

 

 

八、咨询电话

1.本部咨询电话:63985180 63139958

2.南校区咨询电话:63136821

2.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004:30双休、节假日除外。

 

九、2020地段生认定细则

小学一年级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的原则,小学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以学生户籍地作为入学依据,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特别说明:在2019228日前(含228日)取得产权证的,沿用以往“三年一学位”政策。201931日后(含31日)取得产权证的,适用“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政策。